國知辦函運字[2023] 572 號
一
條件范圍
(一)申報條件。 申報優勢企業的,應為區域內具有一定影響力、知識產權優勢突出的企業; 申報示范企業的,應為培育期滿3年的優勢企業。
二
工作程序
(二) 推薦上報。
申報推薦。 各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結合工作實際,組織對2023 年度測評合格的申報企業開展評審,在名額 (見附件1) 上限內確定優勢企業和示范企業推薦名單,將評審情況和推薦名單報送至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運用促進司。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予以優先推薦。
國家知識產權局 對各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上報的優勢企業和示范企業推薦名單,以及初步確定通過考核復核的企業名單進行審核確認,經公示無異議后,發文予以認定。
三
組織保障
(一)國家知識產權局將進一步突出產業化導向,結合近期工作重點,廣泛開展調研,強化政策協同聯動,優化工具服務支撐,提高企業培育工作效能,更好發揮優勢示范引領帶動作用,不斷提升企業知識產權運用能力和轉化效益。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2023年7月14日
2023年優勢企業和示范企業推薦名額:
2023年度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和示范企業申報考核復核工作流程說明
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面向企業開展 2023年度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示范工作的通知》,現就優勢示范企業申報、復核工作具體流程及操作說明如下:
一、企業信息填報及測評 (截止時間:8月31日)
(5)系統將在后續流程中陸續將有關進程信息發至企業填報手機號,請企業注意查收。
2、請企業如實填寫測評問卷,國家局將通過多種方式核對相關信息的真實性,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相應資格。
二、復核、評審與上報 (截止時間:10月1日)
1、國家局統計測評結果,公布優勢企業合格線和示范企業合格線,地方局可在系統中查看本地企業測評分數。(9月10日前)
2、各地方局根據地方工作實際,自行確定評審方式和內容,組織對申報優勢和示范,且通過相應合格線的企業開展評審,在名額范圍內確定優勢企業和示范企業推薦名單,在系統中完成上報操作。(10月1日前)
3、參加考核、復核的優勢和示范企業,測評分數達到合格線即為通過考核、復核。
4、各地方局將評審情況和優勢示范企業推薦名單、通過復核企業名單通過郵箱([email protected])上報(加蓋公章)國家局審核確認。
三、其他事項
1、有關工作要求、信息和資料將通過系統通知欄實時公告,并同步通知到各地方局工作聯系人。如有疑問,請通過下列方式咨詢工作人員和技術部門。
關于管理系統網站操作的常見問題解答:
聯系電話:010-82062112、010-64754680(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五9:00-17:00,法定節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