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科學技術獎,由廣東省科學技術廳主辦評選,設有七大獎種,分別為突出貢獻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科技合作獎、青年科技創新獎、科技成果推廣獎。不同獎項的申報要求各有不同,但也共同遵循部分基礎性的申報準則。
2024年12月5日,廣東省科學技術廳正式發布了《關于2024年度廣東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的通知》,小編特此整理了七大獎種的申報條件、必備材料要求以及共性要求,希望能幫助廣大申報者精準定位,高效準備!
1.提名在本省從事自主創新工作,為建設科技創新強省做出重大突出貢獻的個人。
2.候選人應是中國公民,工作單位應是廣東省內所屬單位。
必備材料要求:
提名突出貢獻獎的項目,須提交本專業領域1位院士或3位專家(本省獲國家科學技術獎項目的前三完成人之一、省突出貢獻獎獲得者、省科學技術獎特等獎或一等獎的第一完成人)的推薦意見作為附件。
1.提名在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中,闡明自然現象、特征和規律,做出重大科學發現的個人。
2.注重前瞻性、理論性,強調從國家長遠需求出發,在新發現、新原理、新方法方面的獨創性貢獻。
3.其成果僅限在國內立項。
4.第一完成人的完成單位是廣東省內所屬單位。
5.外籍科研人員應在廣東省內連續工作不少于4年,每年在廣東省內從事科技研發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
必備材料要求:
1.必須提交公開發表的論文或專著,并且公開發表時間應為2年以上(即2022年10月31日前發表)。
2.每位完成人必須是代表性論文或專著的作者。
3.提名特等獎的項目,須提交本專業領域1位院士或3位專家(本省獲國家科學技術獎項目的前三完成人之一、省突出貢獻獎獲得者、省科學技術獎特等獎或一等獎的第一完成人)的推薦意見作為附件。
1.提名運用科學技術知識做出產品、工藝、方法、材料、器件及其系統等重大技術發明的個人。
2.注重原創性、實用性,強調從國家急迫需要和長遠需求出發,在解決產業關鍵共性技術問題、企業重大技術創新難題,特別是關鍵核心技術問題方面的成效。
3.鼓勵提名來自企業界,做出有助于打造“專精特新”企業的重大技術發明的優秀技術發明人。
4.成果的核心技術必須已獲得授權發明專利。
5.項目的前3完成人必須是本項目授權發明專利的發明人之一(授權發明專利發明人少于3人時,發明人在提名項目中的排名優先)。
6.第一完成人的完成單位是廣東省內所屬單位。
7.外籍科研人員應在廣東省內連續工作不少于4年,每年在廣東省內從事科技研發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
必備材料要求:
1.成果整體應用2年以上(即2022年10月31日前已應用),并需按照提名工作手冊中有關要求提供應用情況和效果(效益)佐證材料。
2.涉及有行政許可審批要求的,須提交相應的行業許可批準證明材料。
3.提名特等獎的項目,須提交本專業領域1位院士或3位專家(本省獲國家科學技術獎項目的前三完成人之一、省突出貢獻獎獲得者、省科學技術獎特等獎或一等獎的第一完成人)的推薦意見作為附件。
1.提名完成、應用、普及創新性科學技術成果,為促進科技進步和經濟社會發展或者推動科學技術普及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組織。
2.注重創新性、效益性或者普惠性,強調從國家急迫需要出發,在解決產業關鍵共性技術問題、企業重大技術創新難題,特別是關鍵核心技術突破上的貢獻和成效。
3.鼓勵提名以企業牽頭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的重大科技成果。
4.科普類成果應當是在弘揚科學精神、傳播科學思想、倡導科學方法、普及科技知識、提升全民科學素質方面具有重要價值、作出重大貢獻、產生顯著社會效益的原創成果,包括科普作品、科普項目及科普理論研究等。
5.第一完成單位是廣東省內注冊的法人單位。
6.外籍科研人員應在廣東省內連續工作不少于4年,每年在廣東省內從事科技研發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
必備材料要求:
1.必須提交已獲授權的知識產權證明、已發布的標準規范或已公開發表的論文、專著等。
2.要求成果整體應用2年以上(即2022年10月31日前已應用),并需按照提名工作手冊中有關要求提供應用情況和效果(效益)佐證材料。
3.涉及有行政許可審批要求的,須提交相應的行業許可批準證明材料。
4.提名特等獎的項目,須提交本專業領域1位院士或3位專家(本省獲國家科學技術獎項目的前三完成人之一、省突出貢獻獎獲得者、省科學技術獎特等獎或一等獎的第一完成人)的推薦意見作為附件。
1.提名在科學研究中做出重大科學發現,推動相關學科發展,或者在關鍵核心技術研發中取得創新性突破,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或者產業化的青年科研人員。
2.候選人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候選人應是中國公民,工作單位應是廣東省內所屬單位
必備材料要求:要求必須提交代表性論文(專著)或知識產權、標準規范。
1.提名圍繞國家急迫需要和長遠需求對本省科技事業做出重要貢獻的境外個人、組織。
2.第一完成單位是廣東省內注冊的法人單位。
1.提名將優秀科學技術成果大規模推廣應用于本省經濟和社會發展,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社會效益,促進本省區域協調發展的個人、組織。
2.主要獎勵由粵東西北地區個人、組織牽頭完成或在粵東西北地區推廣應用的優秀科學技術成果。
必備材料要求:
1.要求必須提交已獲授權的知識產權證明、已發布的標準規范或已公開發表的論文、專著等。原則上應當有粵東西北地區組織參與。
2.成果整體應用2年以上(即2022年10月31日前已應用),并需按照提名工作手冊中有關要求提供應用情況和效果(效益)佐證材料。涉及有行政許可審批要求的,須提交相應的行業許可批準證明材料。
1.獲省科學技術獎的個人不得連續兩年被提名
2.2023年度廣東省科學技術獎獲獎者,無論排名先后,無論獎項類別,均不得作為項目完成人參與2024年度廣東省科學技術獎評審。
3.同一完成人本年度只能被提名1次。
4..被提名者所使用的成果應為非涉密成果且無知識產權權屬糾紛。
5.代表性論文及專著的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主編或副主編)、發明專利的發明人和專利權人、成果登記以及成果評價的完成人未列入項目完成人的,以及論文署名第一的單位、知識產權的權利人、成果登記以及成果評價的完成單位未列入項目完成單位的,必須征得本人或單位同意,項目第一完成人須親筆撰寫承諾內容、簽署承諾函,由相關單位蓋章,并將有關知情同意不參與報獎證明材料存檔備查。
6.提名項目所列論文、專著應在國內為主完成,知識產權應歸國內所有,且至少有1篇在國內發表。
7.論文專著署名第一單位(標號為1的單位)為國外單位的,不得作為省科學技術獎的代表性論文專著。
8.列入國家或省部級計劃(含基金計劃)支持的項目,應當提供結題驗收證明。
9.已提名的項目原則上不可更改或增減完成人及完成單位,如需撤銷提名,由提名單位發函(或提名專家簽字)并報省獎勵辦。
獲得廣東省科學技術獎,不僅是對獲獎個人或單位在科技創新領域杰出貢獻的認可,還能為帶來資金扶持、人才職業發展、提高市場競爭力等多重好處,吸引著越來越多的科研人員、企業及創新團隊的廣泛關注與積極申報!如果希望進一步了解廣東省科學技術獎申報相關事宜,歡迎聯系科沃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