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是指按照一定程序申請設立的,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動(工作)站招收博士后,與其聯合進行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科研成果轉化的省級博士后工作平臺。其主要目的是招收和培養更多博士后,促進產學研結合,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為生產力,推進企業技術創新。
申請設立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應當具備以下條件:1.至少有1名博士后進站,與流動站達成協議;2.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經營或運行狀況良好;3.具有一定規模,并具有專門的研究與開發機構;4.擁有一定水平的研究隊伍,有創新性的博士后科研項目;5.能為博士后人員提供較好的科研和必要的生活條件。需要注意的是,廣東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設立、考核、管理工作由各流動站設站單位負責,因此,各流動站要求各有不同,具體以流動站要求為準。
1.申請單位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證書;2.廣東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備案表3.博士后研究人員進站意向表;4.流動站同意合作共建公函;5.博士后研究人員進站備案證明與三方聯合培養協議;6.主管部門推薦函。
(一)準備工作擬申請設立基地的單位,與流動站設站單位聯系,溝通相關事宜,并根據審批工作的具體要求組織自查自評,流動站同意共建基地并有一名博士后進站后,按照歸屬地原則提交申請備案材料。
(二)受理審核。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通過現場提交和郵寄辦理方式受理申請,會同市工信、科技部門對資料進行審核,按照實際情況會同有關鎮(街)人才工作部門進行實地考察。
(三) 結果公布。根據《關于做好廣東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規定,備案單位招收首位博士后研究人員且辦結進基地手續后,通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進行推薦備案,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進行認定審核、公示并公布設立基地名單。
連續3年空站的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將會予以撤銷。